双桦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纠偏司法理念
助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
时间:2022-10-10
来源:双桦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美玲
编辑:张庆丰
录入:张庆丰
审核:周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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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繁简分流”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作为简案快审的典型代表,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减轻群众诉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审判理念。
2022年8月,双桦人民检察院在对双桦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裁判文书开展类案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双桦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均未超过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的情况下,均未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繁简分流的审判改革方向不相符。
为进一步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与节约,准确把握小额诉讼案件适用条件、审理方式,纠正执法理念偏差。9月16日,双桦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就建议双桦人民法院加强适用小额诉讼审判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会议由双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文生主持,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工作中发现双桦人民法院可能存在消极适用小额诉讼审判程序的情况进行说明,认为双桦人民法院未能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制度优势、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与节约,拟建议双桦人民法院强化民事案件审判程序审查机制,对于符合小额诉讼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相关情况后,对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办理程序、期限等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交流。经过评议,一致认同检察机关所提出的司法理念转换、纠偏,建议督促法院进一步规范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快、简、便、省”优势,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效观点。
10月10日,双桦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向双桦人民法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双桦人民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采纳并回复,将切实增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双桦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加强与双桦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携手共同提升工作质效,释放小额诉讼程序效能,让诉讼更亲民、更便民、更利民。
2022年8月,双桦人民检察院在对双桦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裁判文书开展类案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双桦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均未超过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的情况下,均未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繁简分流的审判改革方向不相符。
为进一步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与节约,准确把握小额诉讼案件适用条件、审理方式,纠正执法理念偏差。9月16日,双桦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就建议双桦人民法院加强适用小额诉讼审判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会议由双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文生主持,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工作中发现双桦人民法院可能存在消极适用小额诉讼审判程序的情况进行说明,认为双桦人民法院未能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制度优势、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与节约,拟建议双桦人民法院强化民事案件审判程序审查机制,对于符合小额诉讼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相关情况后,对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办理程序、期限等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交流。经过评议,一致认同检察机关所提出的司法理念转换、纠偏,建议督促法院进一步规范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快、简、便、省”优势,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效观点。
10月10日,双桦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向双桦人民法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双桦人民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采纳并回复,将切实增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双桦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加强与双桦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携手共同提升工作质效,释放小额诉讼程序效能,让诉讼更亲民、更便民、更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