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检察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实战实效
时间:2024-11-15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录入:张庆丰
审核:周荣伟
望奎县检察院自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体化、实战化、实效化。
一、会签工作指引,保障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该院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指引》,通过建章立制,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效性、长效性。先后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联合业务培训1次,积极推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件次,登录公安执法办案平台查阅信息300余条,监督立案、撤案3件,开展纠正违法侦查活动11件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无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案件整体质量向好,积极推进双方加强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
二、前移监督关口,介入引导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该院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职能作用,对案情复杂的案件进行专案研究会商,有效推进案件侦办过程。如在办理的褚某某诈骗案中,依法提前介入,结合该案件进展情况和侦办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就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程序规范、羁押必要性把握等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事实认定及侦查取证方向提供引导。与公安刑侦部门就统一类案办理标准、推动简案快办等事项进行协商,不仅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明确了侦查方向、取证重点,为高质高效办理案件奠定了基础。
三、优化工作模式,推动转型升级强化法律监督。该院通过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寻求解决办案过程中的难题。从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和应汲取司法教训出发,就侦查监督、联手破局、检警联动,依法依规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细化和丰富提前介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