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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源地保护检察监督

时间:2024-11-15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录入:张庆丰

审核:周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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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水源地”法律监督专项活动。该院检察官前往鹤鸣湖镇先锋村水源地,取水样、验水质、查污染源,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并同步开展预防性保护,加大公众参与和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切实保证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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