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恢复理念
守护双桦绿水青山
时间:2019-05-22
来源:双桦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庆丰
录入:张庆丰
审核: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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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双桦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生态检察理念,坚持打击修复并重,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5月15日上午9时,双桦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石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在双桦人民法院桦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双桦人民检察院桦南检察室负责人杜秉清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桦南林业局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石某被当庭判决犯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桦南林业局经济损失人民币17072元,更新造林水曲柳费用人民币1295.40元。
检察官寄语:
生态环境关乎民族未来、百姓福祉。检察机关将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加大涉林刑事案件的工作力度,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服务+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守护好双桦林区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