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情怀”
时间:2019-11-15
来源:双桦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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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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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是这样的,审讯室内威严睿智、明察秋毫的检察尖兵;公诉席上理性严禁、慷慨陈词的公诉精英,夜以继日的加班,汗牛充栋的卷宗一直是检察官鲜明的注脚,但是,这群人,春夏秋冬里,在变幻的季节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的检察誓言,在风里雨里默默耕耘着。这也便是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检察业务的独具匠心构筑的检察官特有的情怀。
所谓法治信仰是指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的态度,检察官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法律知识熔铸到人民的头脑中,让人们从每一次执法、司法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亲身体会中深化对法治的理性认识,检察官在眉间查办的案件中、每一次出庭公诉中、每一份法律文书中传递法治正能量,让人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从事法律职业,特别是做一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如果没有理想和信念作支持,没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是万万不能的,而不管是何种职业,业务技能都是立足之本。国家法制不断在完善,法律条文不断在更新,检察业务技术也在日臻完善,这些都在催促着检察官们要怀着一颗刻苦专研之心,提升理论功底,打磨业务技能,要像一名工匠一样,把检察事业当成艺术般追求精益求精,是一名合格检察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养。
正所谓“一腔热血惩凶顽,两袖清风存正气”。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不忘本来方能开辟未来,检察官们,有情怀、有信念、有态度。保留内心的那份情怀,专注做好眼下的事。做人民合格的检察官。